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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5-09-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5-0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
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
在本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未来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本公告中本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已经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11 次普通会议和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一次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本公司拟采取
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5 年 12 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航空运输业发展状况等经营环境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329,192,546 股;
     4、假设本次非公开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150.00 亿元;
     5、本公司 2015 年发行前后的财务指标是基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和 2015 年
8 月 14 日经董事会审议后的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和 2015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数
据。同时,考虑到本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航空运输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
等因素影响,2015 年本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假设 2015 年收益情况有以
下两种情况:
     (1)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 2015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
数据保持一致,即 356,400 万元;
     (2)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015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
数据的两倍,即 712,800 万元;
     6、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本公司对 201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本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本公司的每
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5 年度
                                   本次非公开发行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本次非公开发
                                     前(2014 年度)
                                                        公开发行注         行后
总股本(股)                           12,674,268,860   13,140,178,860   15,469,371,40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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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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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
                    项目                                     不考虑本次非    本次非公开发
                                           前(2014 年度)
                                                               公开发行注        行后
假定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15 年 12 月

情形一:假设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于 2015 年上半年的净利润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769,600       3,126,000        4,626,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41,700         356,400         356,40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19            2.38             2.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7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6           12.09           12.09

情形二:假设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等于 2015 年上半年净利润的两倍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769,600       3,482,400        4,982,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41,700         712,800         712,80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19            2.65             3.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4             0.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6           22.80           22.80
注: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与美国达美航空公司(以下简称“达美航空”)签署了附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由达美航空以港币 3,488,895,000 元认购本公司新发行的 H 股普通股股票
465,910,000 股战略入股 H 股。达美航空战略入股已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完成,目前本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13,140,178,860 股。



     二、本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并完善了《中国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
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本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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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2、本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本公司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本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
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后方可变更;
     4、本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年
度审计时,本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告,并于披露年度报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5、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公告。如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
的,董事会还应当公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
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三、本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
取的措施
     1、合理运用募集资金,增强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
     根据本公司“枢纽网络运营”战略,本公司巩固核心市场、控制关键市场、
加强重点市场需要不断加密航班、增加航点以拓展航线网络。同时,本公司近年
来持续精简优化机队结构,并积极退出高耗能的老旧机型,以提升本公司运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增加机队规模,为本公司拓展
航线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好战略准备,从而提高本公司的持续收益能力并增
加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本公司资
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
为 81.08%。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减少债务融资,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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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低财务风险,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偿债能力得以提升,从而提高本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为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
障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本公司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
保障。
     3、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
《公司章程》,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本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本公司利润分配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公司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
将继续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
润分配,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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