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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6-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
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4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所有职能部
门、二级单位、分公司,以及主要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3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其中公司层面主要包括公司整体内
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信息与沟通机制、监督改进机制等
方面,业务层面主要评价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控制措施的设计与
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飞行安全管理、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客货营销(含应收账款)、工程项目、资产管理(含存货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突发事件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业
务外包。同时,与财报相关的流程,重点关注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管
理、包括高价件/消耗件在内的存货管理、航油成本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2014 年度保
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5%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 0.1%≤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0.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
              严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
  重大缺陷
              (2)公司因重大差错等原因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
              表;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
                              2/4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重要缺陷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不能合
           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缺陷或多项缺陷组合。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一般缺陷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损失≥营业收入 0.5%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 0.1%≤潜在损失<营业收入 0.5%
一般缺陷   潜在损失<营业收入 0.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缺失;
           (2)与本年度重大风险相关的业务模块缺乏制度控
           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3)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生产经营正常
           进行;
           (4)大量关键管理人员或飞行、机务等技术人员流
           失;
           (5)以前年度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重要缺陷   (1)发生严重污染事件;
           (2)以前年度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
一般缺陷
           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3/4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
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针对发现的本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按照“即时整改”原则,认真落实责任,部分缺陷已完成整改,未完
成部分均明确了整改计划,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刘绍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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