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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6-04-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未达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航技术应用研发
    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理工作协
    调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
    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2016年董事会第3次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研发中心与关联
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下属全资子公
司东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实业”)签署《物业管理、住宿及餐
饮、地面交通运输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6
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绍勇、徐昭和顾佳丹
已回避表决;与会8位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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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董事会秘书处理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未达到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
款达成,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定价执行市场价格,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董事会在对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书面意见如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并
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研发中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研发中心基本情况
     研发中心成立于2011年,由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49,840万元人民币,主
要经营范围:航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研究,系统内员工培训,会务服务。
     为加强公司航空技术应用研发实力和能力,研发中心预计于2015年5月在青
浦区出口加工区内建成集航空飞行、空服、机务等新技术研发以及民航维修技术
应用于一体的新型航空“研、产、学、用”基地(位于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北青公
路8228号一区18号)
     鉴于同类园区(基地)运作以主营业务为主、后勤保障为辅,为保障研发中
心聚焦主营业务,需由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住宿及餐饮、交通运输等有
关服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东航实业成立于1991年,由东航集团持股100%,注册资本8,473.68万元人民
币,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通用设备、电工器材、日用杂品、地面设备维修、
劳务服务(不含中介),通信网络设备工程、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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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公司控股股东东航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约62.07%的股份。东航实业作为
东航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
法人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6年4月28日,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签署《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5
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具体业务
执行合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框架协议》,东航实业向研发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建筑总面
积约184,9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公
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环境维护服务以及为研发中心提供的个性化服务;物业管
理实行24小时运营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2、住宿及餐饮服务
     根据《框架协议》,东航实业下属全资子公司向研发中心提供住宿及餐饮服
务:客房建筑总面积24,480平方米,客房总数约688间;餐厅建筑总面积2,000平
方米,厨房建筑总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餐厅设计总量2,000人就餐,可容纳1,000
人同时就餐;住宿服务包括:为入住人员提供总台服务和客房管理。总台服务包
含预订服务、接待服务、问询服务及行李寄存;客房管理包含客房服务、客房清
洁及公寓楼公共区域保洁。餐饮服务包括:为就餐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的
自选餐、自助餐、西餐、中餐服务,并根据业主方要求,提供个性化供餐服务。


3、地面交通运输服务
     根据《框架协议》,东航实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研发中心提供各类学员、
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职工等执行机场接送、通勤保障时所需的接驳、摆渡及接
送的地面交通运输服务。


4、定价政策
     《框架协议》项下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由研发中心和东航实业参考
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型有关服务的报价并考虑下述相关因素后协商确定。研发中
心和东航实业将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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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关服务的报价及条款(一般而言,是通过电邮、传真或电话咨询至少两名独立第
 三方提供有关服务的报价及条款)。
      研发中心和东航实业将比较及考虑以下因素后协商确定有关价格:有关服务
 的报价、质量、范围、区域、种类、季节性服务需求及交易方的其他具体需求等。
      东航实业向研发中心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应高于
 东航实业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供应同类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预测依据
       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之间物业管理服务交易上限主要是根据研发中心物业
 管理服务方案、实施计划、服务标准以及全功能开放投入使用进行预测;住宿及
 餐饮服务交易上限主要是根据研发中心住宿及餐饮服务需求,按照行业标准配备
 相应人员,以配备人员的人工总成本及收取的管理费为预测依据;地面交通运输
 服务交易上限主要是在2015年培训量的基础上,按“十三五”公司航班年平均20%
 的增长量规划预测。
       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根据各项业务实际,充分估计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调
 整的可能,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交易上限
 为人民币8,500万元,详情如下:

                                            预估上限(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项目
                                    2016.5.1-2016.12            2017.1.1-2017.9.30

  物业管理服务                           1,280                        2,420
 住宿及餐饮服务                           900                         2,200
地面交通运输服务                          430                         1,270
                                         2,610                        5,890
       合计
                                                       8,500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航实业拥有长期为民航企业提供有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取得了在相关业务
 中的经营资格,具备航空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航空企业服务的工作性质、工作内
 容及工作重点;东航实业在过往向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住宿餐饮、地面交通运
 输等服务优质高效且具成本效益。研发中心与东航实业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
 助于保障研发中心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助于研发中心业务的发展。
      公司认为《框架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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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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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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