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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2016年第11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2016-06-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6-05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 11 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4 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6]DFI12 号),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 2
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
永续票据。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依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完成了 2016 年第 11 期超
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为 90 天,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2.65%。
     本期融资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
置换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
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
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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