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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客机腹舱委托经营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7-01-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7-00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客机腹舱委托经营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3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签署<客机腹舱委托经
营协议>并开展项下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中货航签署《客机腹舱委托经
营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同意 2017-2019 年公司向中货航支付
的各年度客机腹舱委托经营费用上限。2017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中货航签署
《委托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结束后统计测算,现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 2016 年度客
机腹舱收入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2017-2019 年度预估上限金额
     综合参考客机腹舱经营历史数据、本公司 2017-2019 年客机机队规划和客机
腹舱载运能力提升,以及航空货运市场走势,本公司预计 2017-2019 年客机腹舱
运输量年均增长率有望达 8-10%,2017-2019 年度客机腹舱收入年均增长率有望
达 7-11%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下财政年度的实际发生额              以下年度的预计发生额
 参考指标
                      2014         2015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客机腹舱收入         23.84         26.05    28.51       29-33        31-37     33-41
注:本公司 2016 年度客机腹舱收入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
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本公司预计 2017-2019 年度向中货航支付的客机腹舱委托经营费用上限如
下: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
        交易项目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客机腹舱委托经营费用                   3               5                7
注:受本公司客机引进和退出计划调整、国际货运市场需求波动与行业竞争,以及国际地缘
政治等因素影响,本公司 2017-2019 年度客机腹舱载运量和收入可能与本公司预估的增长率
存在较大差异,客机腹舱委托经营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可能因此与年度上限存在较大差异。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并
考虑货运市场整体环境、委托经营成本和具体要求等因素后由双方公平磋商厘
定。
     中货航长期从事航空货运业务,具有丰富的航空货运业务经营经验。公司委
托中货航经营客机腹舱业务,符合当前国际主流航空公司逐步退出航空货运业务
的总体趋势,是本公司应对当前低迷的航空货运市场的具体举措与合理选择,能
够满足本公司对客机腹舱专业化经营的需求,有助于实现本公司客机腹舱收入稳
步增长;同时可避免本公司与东航物流之间出现同业竞争,推动本公司集中相关
资源专注从事航空客运业务,提升公司航空客运主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打
造本公司在航空客运领域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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