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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01-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7-00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额度                                    担保人
                                                担保余额           反担保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                                未提供担保
                                                                            中国东
联航”)
                                                                            方航空
上海东方飞行培训
                                                                            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                                23,643,200 美元
                                                                            限公司
称“东方飞培”)           合计最高上限为
                                                                     否     (以下
东方公务航空服务           人民币 10 亿元
                                                                            简称“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                                  未提供担保
                                                                            司”或
称“公务航空”)
                                                                            “本公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
                                                                              司”)
公司(以下简称“东                                未提供担保
航技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 1 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期
限内,为中联航、东方飞培、公务航空和东航技术等四家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
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若主债务为外币,按担
保提供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担保期限与被担保方主债务的期限一致,最
长不超过 10 年;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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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 6 号西区一号院;
     2.法定代表人:唐兵;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
客货运输业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6 月 26 日);航
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
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01 月 21 日);旅游纪念品、航空服务用品的零售;
利用自有媒体承办国内外广告并代理分支机构的广告业务;票务服务;仓储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工艺品、
化妆品、卫生用品、服装鞋包、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
家用电器、首饰;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法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有中联航 100%股权;
     6.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联航总资产为人民币 6,456,199,513.79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960,304,486.26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495,895,027.53 元,
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2,730,814,930.46 元。2015 年,中联航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3,948,844,898.84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62,600,344.40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联航总资产为人民币 7,473,713,855.39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419,551,604.38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5,054,162,251.01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人民币 3,108,586,761.38 元。2016 年 1-9 月,中联航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323,169,802.54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64,309,993.66 元。
     (二)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 518 号;
     2.法定代表人:石富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9,380 万元;
     4.经营范围:飞行人员及其他与航空有关的各类人员的培训,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自有房屋租赁,航材设备的维修与研发,航空业务知识咨询(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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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有东方飞培 100%股权;
     6.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方飞培总资产为人民币 1,722,896,960.9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07,225,112.01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715,671,848.94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63,710,630.98 元。2015 年,东方飞培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417,934,559.17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91,427,991.12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东方飞培总资产为人民币 1,778,640,369.51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16,491,766.35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662,148,603.16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
民 币 427,537,299.65 元 。 2016 年 1-9 月 , 东 方 飞 培 营 业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369,975,828.4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09,266,654.34 元。
     (三)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湖路 1023 号 7 层 A 区 716 室;
     2.法定代表人:孙有文;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医疗救护、公务飞行、私用或商用飞机驾驶执照培训、航空器
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机,航空器及航空设备维修,航空代理业
务,与航空运输代理有关的延伸业务,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会展
服务,汽车租赁,销售工艺礼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有公务航空 100%股权;
     6.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务航空总资产为人民币 113,710,147.27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67,919,607.65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5,790,539.62 元,其中流
动负债为人民币 45,790,539.62 元。2015 年,公务航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53,387,488.9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3,690,310.32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 , 公 务 航 空 总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127,403,116.00 元 , 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80,261,677.68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7,141,438.32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7,141,438.32 元。2016 年 1-9 月,公务航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00,270,914.5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342,070.03 元。
     (四)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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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1.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空港三路 277 号;
     2.法定代表人:冯亮;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3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维修航空器/机体、动力装置、除整台发动机/螺旋桨以外的航
空器部件、特种作业;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项目培训;工
程服务,航材供应链管理,与机务维修相关的咨询、代理和投资类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有东航技术 100%股权;
     6.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航技术总资产为人民币 8,470,416,711.77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3,958,542,301.86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511,874,409.91 元,
其中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4,067,540,409.91 元。2015 年,东航技术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6,212,307,619.54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71,017,031.41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东航技术总资产为人民币 10,401,545,737.99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189,653,618.82 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6,211,892,119.17 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人民币 5,736,938,869.17 元。2016 年 1-9 月,东航技术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854,409,421.3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31,111,316.96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用途
  名称

 中联航

                                                         与被担保方
东方飞培     合计最高上限                                             日常经营与转
                                              连带责任   主债务的期
             为人民币 10  信用担保                                    型发展产生的
                                                保证     限一致,最长
公务航空     亿元                                                     资金需求
                                                         不超过 10 年

东航技术


     四、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中联航转型低成本航空公司,
以及东航技术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推进保障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型,各下属子
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基于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及债务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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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还能力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由本公司为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下属子公司的资信能力,在降低融资成本
的同时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改革转型所需的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提升
公司整体经营水平。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限内,
为中联航、东方飞培、公务航空和东航技术等四家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
司提供合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若主债务为外币,按担保提供
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担保期限与被担保方主债务的期限一致,最长不超
过 10 年;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增强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能力,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
所需的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审议为
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已经参加董事会三分之
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 23,643,200 美元及人民币 70 亿元,合计约人民币
71.63 亿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8%。
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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