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董事意见2017-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 2016 年
度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4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约人民币 7.089 亿元(含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具备向股东
现金分红的条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董事会在审议
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的客观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和股
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董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若山                                   马蔚华




邵瑞庆                                   蔡洪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