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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页


二、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 号文核准,东方航空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非公开发行 1,327,406,82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48,499,933.68 元,扣除保
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39,974,53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全部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验
字第 61056687_B0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
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
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募与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园支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丽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以下

                                    3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古 北 支 行 ” ) 分 别 开 设 了 账 号 为 696631600 和
811020101390021874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与民生银行
丽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古北支行、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告了三
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即全部存入专户。2016 年度,公司
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用于购买 28 架飞机项目
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


    三、2016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
募集资金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6 年 7 月 4 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 次普通会议以及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 61056687_B38 号
《专项鉴证报告》,东方航空 2016 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 投 入 募 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项目投资
                           集 资 金 投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 额 ( 万 先 投 入 金 额 ( 万 金额(万元)
                  (万元)
                           元)        元)
       购买 28 架
1                 1,212,700 1,200,000 991,485.63              683,197.96
       飞机项目
       偿还金额
2                 316,900   300,000   321,932.76              170,799.49
       机构贷款
合计              1,529,600 1,500,000 1,313,418.39            853,997.45



                                     4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
始凭证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
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5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53,997.4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853,997.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16 年                            853,997.4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项目达到预
                                       募集前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 集后 承诺                                  实际投资金 与 募 集 后 承 诺 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 投 资 金              实际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投资金额                                      额         投 资 金 额 的 差 态日期
                                       额                                      额       额
                                                                                                            异
                      购买 28 架飞
1    购买 28 架飞机项目            683,197.96 683,197.96        683,197.96     683,197.96 683,197.96 683,197.96   0             不适用
                      机项目
                      偿还金融机构
2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170,799.49 170,799.49        170,799.49     170,799.49 170,799.49 170,799.49   0             不适用
                      贷款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6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2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 A 股项
                                                   目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539,974,533.71 元按 4:1 比例分别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购买 28 架飞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己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安永
                                                   华明(2016)专字第 61056687_B38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