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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7-08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会主席席晟召集,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国际机场宾馆召开。
     出席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会议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
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巴胜基、胡际东、贾绍军均就本次监事会相关议
案表决投赞成票。监事冯金雄委托监事会主席席晟代为行使表决权。经与会监事
审议并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东航租赁签署飞机及发动机经营性租赁
框架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
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法荷航 2017-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东方航空重组分立协议的补充协议>
部分条款》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
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议
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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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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