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1-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8-00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1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将董事会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7 至 13 名;明
确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包
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或罢免;明确了职工董事需要履行的特别职责;将董事标注是否含职
工董事。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将董事会人数由 11 名调整为 7 至 13
名;在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
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
本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1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
列职权: 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针和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不含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职工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 项;
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
的报酬事项; 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项;
报告;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 告;
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 告;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 册资本作出决议;
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
项作出决议; 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十)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 决议;
出决议; (十)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 议;
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或
作出决议; 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 审议代表公司有 (十三)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
表决权的股份 3%以上(含 3%) 权的股份 3%以上(含 3%)的股东的
的股东的提案; 提案;
(十四) 法律、行政法规 (十四)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
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议的其他事项;
(十五) 股东大会可以授 (十五) 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
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 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
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一(A)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七十一(A)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 选举董事时使用累积投票制度,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时使用累积投
即公司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票 票制度,即公司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
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权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 票权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
董事人数之积;公司股东既可将 事人数之积;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所拥
其所拥有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 有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
票给一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 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
投票给若干名候选董事;股东大 选董事;股东大会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会按得票数多少确定获选的董 获选的董事。
事。
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不在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应占董事会人
第九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不少于董事
3 11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 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指独立
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
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 第九十六条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
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董事任期三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股东提
名。有关提名董事人选的意图以 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董事)由董事
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 会或股东提名。有关提名董事人选的
书面通知,应当在有关股东大会 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
通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 7 的书面通知,应当在有关股东大会通
日前的期间内发给公司。 知发出后至股东大会召开 7 日前的
期间内发给公司。
4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会
成员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会成员
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连选可 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
以连任。 事长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 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
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 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不含职
的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 工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提
提出的索偿要求不受此影响), 出的索偿要求不受此影响),董事无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须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零七(A)条 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七(A)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
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且 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三名
至少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
5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 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
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 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
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
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一百零七(H)条 职工董事特别
职责涉及的事项一般可以分为董事
会决议事项和向董事会通报事项两
类。
(一)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公司劳动
用工、薪酬制度、劳动保护、休息休
6 第一百零七(H)条 新增 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生活福利
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基本管理制
度的制定及修改。
(二)通报事项:主要包括职工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诉求、意见与
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诉求
意见或倾向性问题。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不含职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 工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某项具体义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某项具
7
务所负的责任,可以由股东大会 体义务所负的责任,可以由股东大会
在知情的情况下解除,但本章程 在知情的情况下解除,但本章程第五
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投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不含职工
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
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
事项;
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册资本做出决议;
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做出
司形式、解散、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决议;
1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
(十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议;
定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
规定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
(十六)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
的股东的提案;
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购买、
三)的股东的提案;
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其标准按照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购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确定);
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其标
(十八)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事
准按照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项;
确定);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十八)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
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
事项;
他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
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不含职工董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提请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拟讨论
决议。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选举事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
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
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职等个人情况; 等个人情况;
2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所惩戒。 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不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含职工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不
单项提案提出。 含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
项提案提出。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 第二十八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
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的股东
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大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
权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
3
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监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提出
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按照修改股东 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
大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 由董事会按照修改股东大会提案的
大会审议。 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第五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
董事时使用累积投票制度,即公司 事(不含职工董事)时使用累积投票
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票权为其所 制度,即公司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投票
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之 权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4 积;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所拥有的全 人数之积;公司股东既可将其所拥有
部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董 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
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选
董事;股东大会按得票数多少确定 董事;股东大会按得票数多少确定获
获选的董事。 选的董事。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
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选举提案
5 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
的,新任董事、监事按《公司章程》
监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任。
的规定就任。
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附件 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
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不少于董
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名。
长 1 人。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且至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且至
少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1 少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特别
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特别
职权。
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罢免。公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司职工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特别
职责。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