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9
债券简称:12 东航 01 债券代码:122241.SH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18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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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I
目 录.............................................................................................................................. II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1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4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5
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6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7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8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9
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11
II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1、债券简称:12 东航 01
2、债券代码:122241.SH
3、债券期限:10 年
4、债券利率:5.05%
5、债券发行规模:480,000.00 万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3 年 3 月 18 日
8、债券上市首日:2013 年 4 月 22 日
9、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
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1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于露、史冬元
5、联系电话:021-22330787
6、联系传真:021-62686116
7、互联网址:www.ceair.com
8、电子邮箱:dyshi@ceair.com
9、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2,746,400 21,005,100 8.29%
负债合计 17,094,600 15,995,500 6.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51,800 5,009,600 12.82%
营业收入 10,172,100 9,856,000 3.21%
净利润 682,000 496,500 3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57,200 2,489,300 -21.38%
金流量净额
2、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流动比率 0.23 0.23
速动比率 0.20 0.20
资产负债率(%) 75.15% 76.15%
(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4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约定用途为全部用于购买飞机。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亿元)
项目 金额 约定用途 是否一致
购买飞机 47.952 购买飞机 是
使用资金合计 47.952 — 是
募集资金余额 0.00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3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017 年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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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8 年 3 月 19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第五次付息,已按时全额兑付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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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执行情况
(一)定期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6〕3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披露相关定期
报告:
1、2017 年 3 月 31 日,在上交所披露《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年度报告》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7 年 8 月 31 日,在上交所披露《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018 年 3 月 30 日,在上交所披露《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报告》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临时报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要求,对债券存
续期内公司发生重大的事项排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其他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已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按时披露付息公告,具体如
下:
1、2018 年 3 月 10 日,在上交所披露《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付息公告》。
二、其他义务履行情况
(一)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
(二)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设立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发行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规范。
综上,2017 年度发行人已严格按照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履
行相关义务,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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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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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1、2013 年 6 月 28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3】302 号),
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014 年 6 月 30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4】
084 号),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2015 年 6 月 25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大公报 SD【2015】号),
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4、2016 年 5 月 4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6】 号),
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2017 年 4 月 21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7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7】079
号),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6、2018 年 4 月 12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 SD【2018】036
号),跟踪评级结果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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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
披露事务负责人为于露、史冬元,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
专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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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况。
10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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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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