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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8-08-0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6 次普
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审议了有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事项。
      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万里先生作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提交本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任职资格,能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林万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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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若山                                    马蔚华



邵瑞庆                                    蔡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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