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日元信用增强债券付息的公告2018-09-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8-08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元信用增强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发行
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包括第一期 100 亿日元、年利率为 0.33%、于 2021 年到
期的债券(以下简称“有担保债券”),第二期 200 亿日元、年利率为 0.64%、于
2021 年到期的债券(以下简称“中银信用证债券”),第三期 200 亿日元、年利率
为 0.64%、于 2021 年到期的债券(以下简称“工行信用证债券”),将于 2018 年 9
月 16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基本情况
(一)有担保债券
1.发行规模:100 亿日元;
2.发行期限:3 年;
3.单位面值:1 亿日元;
4.年利率:0.33%;
5.担保机构:株式会社三井住友银行(透过其香港分行行事)作为担保人;
6.起息日:2018 年 3 月 16 日;
7.兑付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二)中银信用证债券
1.发行规模:200 亿日元;
2.发行期限:3 年;
3.单位面值:1 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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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4.年利率:0.64%;
5.担保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其东京分行行事)作为信用证银
行;
6.起息日:2018 年 3 月 16 日;
7.兑付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三)工行信用证债券
1.发行规模:200 亿日元;
2.发行期限:3 年;
3.单位面值:1 亿日元;
4.年利率:0.64%;
5.担保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透过其上海市分行行事)作为信
用证银行;
6.起息日:2018 年 3 月 16 日;
7.兑付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二、日元债券本次付息情况
1.计息期限:2018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9 月 16 日;
2.债权登记日:2018 年 9 月 14 日;
3。付息日:2018 年 9 月 16 日。
三、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付息每手有担保债券、 中银信用证债券、工行信用证债券(单位面值均
为 1 亿日元),派发利息分别为 1,650 万日元(不含税)、6,400 万日元(不含税)和
6,400 万日元(不含税)。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在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
行(Clearstream)登记在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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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购买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并持有至债券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支付代理
人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设立的托管账户划付给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
行(Clearstream),再由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行(Clearstream)将利
息款划付至登记在册的投资者资金帐户。
六、本次付息税款的征收
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境外债券持有人须就本次日元信用增强债券付息
所得向中国税务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发行人在本次付息之前,已经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代境外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等,日元信用增强债券的持有人得根据中日税收协定和日本税
法的相关规定抵扣其根据日本税法应向日本政府缴纳的税款。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联系人:曹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翔三路 36 号
联系电话:021-22330873
邮政编码:201100
网址:www.ceair.com
2.联席牵头经办人:
(1)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Mizuho Securities Asia)
联 系 地 址 : 香 港 九 龙 尖 沙 咀 梳 士 巴 利 道 18 号 K11 Atelier 14-15 楼
(14-15/F, K11 Atelier, 18 Salisbury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ong Kong)
(2)SMBC 日兴资本市场有限公司(SMBC NIKKO CAPITAL MARKETS
LIMITED )
联系地址:One New Chang,London EC4M 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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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3)三菱 UFJ 摩根斯坦利证券(Mitsubishi UFJ Morgan Stanley Securities
Co.,Ltd)
联 系 地 址 : Otemachi Financial City Grand
Cube,1-9-2,Otemachi,Chiyoda-ku,Tokyo,Japan
( 4 ) 大 和 资 本 市 场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 ( DAIWA CAPITAL MARKETS
SINGAPORE LIMITED)
联系地址:7 Straits View,Marina One East Tower#16-05 Singapore
(5)野村国际有限公司(NOMURA INTERNATIONAL PLC)
联系地址:香港中环金融街 8 号 国际金融中心 2 期 30 楼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一号,中银大厦 7 楼 (BOC Tower, 7 Floor, 1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7)DBJ Securities Co.,Ltd
联 系 地 址 : Otemachi Financial City Grand Cube
15F,1-9-2,Chiyoda-ku,Tokyo,Japan
3.委托支付代理人、注册代理人、转账代理人: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Deutsche Bank AG, Hong Kong Branch)
地址:52/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re 1 Austin 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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