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8-09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17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7 次普
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
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马蔚华、
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袁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细化与明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之发行对
象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之发行对象进行细化与明确,将“上海吉
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及/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细化
与明确为吉祥航空全资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香
港”)。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均保
持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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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
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H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吉祥航空、吉祥香港就本次细化与明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之发行对象相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H 股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吉祥航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同意吉祥香港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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