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八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8-10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
议,经监事会主席席晟召集,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席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高峰、栗锦德出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细化与明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之发行对
象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细化与明确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H 股
股票之发行对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既定决策,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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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H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H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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