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8-11-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8-11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39 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通知书”)。
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
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
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中国东方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
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
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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