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收到 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先生递交的辞呈。郭俊秀先生因工作安排方面的原因向本 公司请辞总法律顾问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郭俊秀先生的辞呈已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并生效。 郭俊秀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与其辞任有关的事 宜需通知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对郭俊秀先生任职总法律顾问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 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