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八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24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经
监事会主席席晟召集,于2019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席晟
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高峰、栗锦德出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监事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同意《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1,394,245,744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 1,017,799.39 万元(含本数)。
二、 审议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
三、 审议同意《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
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上海吉祥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航空”)、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吉道航”)就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
总额上限等相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同意公司与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
整基金”)就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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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等相关事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四、 审议同意《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同意上
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
五、 审议同意《关于修订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
六、 审议同意《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
案》
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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