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9-04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23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3次普通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2019
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
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独立董事林万里、李若山、
马蔚华、邵瑞庆、蔡洪平,职工董事袁骏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做出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具体实
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决议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
作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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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2020年8月29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就延长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
关事宜进行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择机发布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
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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