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八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9-0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 27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27 次会议,
经监事会主席席晟召集,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席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席晟,监事高峰、栗锦德出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非公开发行 H 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非
公开发行 H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
月(2019 年 8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29 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同意《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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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作的有关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
年 8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29 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
变。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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