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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2019-12-13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已经届
满,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1. 经审阅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8 条关于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
中,刘绍勇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王均金先生作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董事
任职资格;林万里先生、邵瑞庆先生、蔡洪平先生、董学博先生作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
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 提名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
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
利益;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
候选人。
    3. 同意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
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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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
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万里     李若山   马蔚华   邵瑞庆    蔡洪平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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