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8 次普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并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聘任席晟先生、周启民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人员聘用的提名程序合法,经审阅,上述人 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能胜任该岗 位的职责要求,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之独立董事意见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邵瑞庆 蔡洪平 董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