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东方航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1-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度,因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对航空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公司经营业绩遭受严
重影响。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要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正。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当年实现盈利。公司 2020 年度经
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 2020 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
本。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因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对航空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公司经营业绩遭受严重
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18.35 亿元,母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22.47 亿元。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需要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当年实现盈利。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
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
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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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
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
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
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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