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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东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餐车和机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2021-06-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转让餐车和机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规定,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关于公司转让餐车和机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我们认为: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东航食品”)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转让餐
车和机供品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餐车和机
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
避了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2.通过本次公司向东航食品转让餐车和机供品资产,有助于进一步厘清
公司和东航食品各自的管理责任,优化管控模式,提升公司餐车和机供品管
理和运行效率,有助于公司强化对餐车和机供品成本和品质管控,降低物资
库存等资金成本。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各方平
等磋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餐车
和机供品资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洪平                                      董学博



孙 铮                                       陆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