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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东航:中国东航调整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公告2021-06-2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背景介绍
     2019 年 8 月 30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会 2019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以下简称“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本公司与东
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 2020 年至 2022 年各年度货
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提供服务)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3
亿元、3.3 亿元和 3.5 亿元,2020 年至 2022 年各年度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
交易(接受服务)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5 亿元、5.9 亿元和 6.3 亿元。为
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调整与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
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 4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0-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签署《货运物流相关
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开展协议项下交易,同意本公司与东航物流 2020
年至 2022 年各年度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
民币 3 亿元、3.3 亿元和 3.5 亿元,2020 年至 2022 年各年度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5.5 亿元、5.9 亿元和 6.3 亿元(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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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原预估上限”)。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调整与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
     (一)本次调整预估上限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与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预估上限的议案,同意调整本公司与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业
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为人民币 4.5 亿元和 4.6 亿元,本公司与
东航物流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为
人民币 8 亿元和 8.3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调整预估上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预估上限无需提
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绍勇、李养民、唐兵、姜疆均
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为本次调整预估上限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
本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
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与东航物流 2021 年
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估上限的事前审核及
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原预估上限
     2019 年 8 月,本公司预估的 2020 年至 2022 年各年度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
务和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
        交易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               300,000             330,000               350,000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550,000             590,000               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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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三)2020 年及 2021 年 1 至 5 月实际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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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发生额
        交易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 至 5 月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               184,647                       78,886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286,200                      193,273



     (四)本次调整预估上限的原因及调增情况
     1.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提供服务)金额上限调整原因
     随着全球航空货运需求的增长,东航物流货机规模的增长以及本公司向东航
物流提供飞机维修服务的维修小时费率的上调,预计本公司为东航物流提供的货
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中机务维修费、飞行训练费等将进一步增长。
     2.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接受服务)金额上限调整原因
     东航物流进一步强化了航空物流业务的专业化运营,本公司进而加大了与东
航物流在航材物流供应链业务方面的合作,东航物流为本公司提供的货站业务保
障服务中航材物流供应链服务费将相应增长;此外,随着全球航空货运需求的增
长和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发展形势
和航班运行的情况,预计东航物流为本公司提供的货站业务保障服务中集装板租
赁费等将进一步增长。
     因此,本公司拟调整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预估上限为: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以下日期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
        交易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               450,000                      460,000

   货站业务保障服务                 800,000                      830,000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东航物流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2.法定代表人:冯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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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755.5556 万元;
     5.主要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50%,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18.09%,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9%,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50%,绿地金融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0%,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41%,公众股东持股 10%;
     6.经营范围:仓储,海上、航空、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物业
管理,停车场,会务服务,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日用百货、办公用品
的销售,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票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航物流
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96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6.95 亿元;2020 年度,东航
物流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1.11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7.24 亿元。
     8.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货站业务保障服务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东航物流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的关联关系
     东航物流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
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二)规定,东航物流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调整预估上限仅调增了本公司与东航物流之间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货
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双方之间货运物流业务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的其他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等)均未发生变化,
详情可参考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一方面,本公司在机务维修、飞行员培训及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资源优
势,本公司为东航物流提供机务维修、飞行员培训及信息技术等服务,可进一步
提升本公司营业收入。另一方面,东航物流专注于经营货运物流业务,多年来为
本公司提供专业、高效的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熟悉本公司相关业务运作流程,能
够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疫情对航空货运市场经营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本公司根据疫情的影响及本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以满足
本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本公司与东航物流的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经双方公平磋商,
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
使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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