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已实际为其 被担保人 资产负债 本次担保 是否有 提供的担保 担保人 名称 率(%) 额度 反担保 余额 上海东方飞行 合 计 最 高 未提供担保 中国东方航空 43.75 培训有限公司 上限为 人 股份有限公司 否 民 币 30 (以下简称“公 一二三航空有 司”或 “本公司”) 66.06 亿元 未提供担保 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 2022 年第 1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 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为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飞培”)和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二三航”)两家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总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 518 号; 2.法定代表人:韩政;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9,380 万元; 4.经营范围:飞行人员及其他与航空有关的各类人员的培训,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自有房屋租赁,航材设备的维修与研发,航空业务知识咨询(除培训),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会务服务,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模拟航空器及 配件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5.公司持有东方飞培 100%股权;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071,024,148.34 2,057,609,802.91 净资产 1,275,548,860.72 1,138,127,192.66 总负债 795,475,287.62 919,482,610.25 流动负债 464,929,513.55 590,102,896.15 时间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85,953,658.91 381,594,835.09 净利润 340,620,567.42 89,608,668.05 (二)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 33 号 8 幢 1 层 2123 室; 2.法定代表人:翟志刚;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4.经营范围:公共航空运输业务,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商用驾驶 员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航空器及航空设备维修,航空 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代理有关的延伸业务,旅游咨询,会展服务,汽车租赁,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5.公司持有一二三航 100%股权;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797,347,249.16 800,381,990.99 净资产 577,697,168.58 600,491,439.92 总负债 219,650,080.58 199,890,551.07 流动负债 76,934,619.07 194,401,071.15 时间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74,850,326.29 130,821,364.57 净利润 -57,081,902.25 -34,287,630.90 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用途 合计最高 与被担保方主 日常经营及 东方飞培 上限为人 连带责任 债务的期限一 转型发展产 信用担保 民 币 30 保证 致,最长不超过 生的资金需 一二三航 亿元 10 年 求 四、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成立, 公司推进保障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型。基于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资信水平及债务偿还能力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 内,由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下属子公司的资信能力, 降低融资成本和疫情带来的冲击及影响,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改革转型所需的 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限内,为 东方飞培和一二三航两家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人民 币 30 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期限与被担保方主债务期限保持一致,最长不超 过 10 年,在额度范围内两家全资子公司可调剂使用;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财务总监负责,实施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增强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能力,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 所需的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审议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时,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外,已经参加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包括 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发行的 3000 亿韩元债,公司为其提供债务担保,担 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保金额 3 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 19.14 亿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3.36%,且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