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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2022-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
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建议公司 2021 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
金转增股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
分红的条件;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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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蔡洪平        董学博




        孙   铮       陆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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