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0 次会议,
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郭丽君主持,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出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审议了会议议案,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客观公允。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
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
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