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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4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 22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22 次会议,

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东航之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丽君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

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议、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

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2 年中期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核通过《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置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的制定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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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易》中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审核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2 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核通过《关于 2023 年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审核该议案时,关联监事郭丽君、方照亚回避了表决。

     五、审核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核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

订稿)》的议案。

     会议还以书面方式审阅了《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上半年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等。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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