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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2023-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
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建议公司 2022 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
金转增股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经
营业绩为亏损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
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
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的客观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股
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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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洪平                       董学博




        孙   铮                      陆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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