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 2016 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化操作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规,符合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