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3-11
议案 10: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
慎的履行职责。各位委员依托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推动公司日常经
营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为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
升贡献力量。现将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原审
计委员会委员李虎先生不再担任委员职务,由公司董事闫忠文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三名委员分别为召集人、独立董事郑卫军先生,独立董事刘登清先
生以及董事闫忠文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均为财务会计、审计评估及财经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全体委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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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会
议,重点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2015 年度日常经
营性关联交易以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 2016 年公
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等议案,并就公司年度重要财
经指标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解和讨论。同时,各位委员还听取了公司关
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汇报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
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相关文件。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三次
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四次
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以及以募集
资金向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增资、放弃行使哈尔滨工业大
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
公司 10.5%股权优先购买权等事项。会上,各位委员还听取了关于中
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的汇报。
2016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五次
会议,主要审议了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向深圳东方红海特卫星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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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六次
会议,对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七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接受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以 1.85 亿元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资金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调增公司接受
外部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
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跟踪督促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工作
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深入参与年度审
计的核心环节和关键工作,在协助公司与审计机构确定2015年度年审
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基础上,全程跟踪和督导了此次年审工作。通过全
面了解公司201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以及财务指标
变化趋势,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报告进行合规审议并对公司后续发
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第一,在公司出具初步
财务报表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报表进行认真审阅并对后续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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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提出针对性要求;第二,根据年审计划和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在年审工作的不同阶段多次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关键节点任
务是否能够按计划完成等问题进行交流;第三,年审机构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会计师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
发现的问题并对其中的重点问题予以关注;第四,对年审机构出具的
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将财务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对年审机构在201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年审工作总结报告。
(二)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业建议
2016年7月,按照国资管理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通过与大华的沟通及对大华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军工涉密
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满足上市公司及军工企业服务
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工作,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并就此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对公司2015年年度
报告、201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
议,重点关注公司核心财经指标在各期的变化趋势,对变动比例较大
或相对异常的指标进行了质询,提示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问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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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审慎的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表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
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四)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实施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2016年继
续将强化审核力度、确保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作为核心重点工
作。年内,审计委员会除了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继续执
行《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确定2016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
融服务额度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外,还先后对以募集资金向航天
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增资、放弃行使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
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10.5%股
权优先购买权、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向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
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接受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以1.85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调增公司接受外部委托贷款额度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
发表专业意见。
(五)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2016年,公司继续按照《2016年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计划》,本着
“顶层优化、重点聚焦”的原则,大力推动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在这
一过程中,公司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力支持和指导。通过定
期听取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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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总体进展情况和关键环节、重点工
作落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
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工作方
法。
(六)系统策划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16 年末,公司全面启动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
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以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的
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全面跟踪和督导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及年审会计机构保持良好的前期沟
通,有力确保了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还赴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主营业
务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后续进一步开展工作、推动公
司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1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范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募集资金使用以
及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充分履职,为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
升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将以严谨、细致的态
度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为公司重大经营事
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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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郑卫军、刘登清、闫忠文
2017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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