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2-06-11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子公司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钦金科技)增资扩股构
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认为: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为钦金科技引入投资者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有效整合资源、降低投资风险。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
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通过在北京产
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对钦金科技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 3. 18条规定,被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式审议该事项,并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规
定。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东方蓝天钦金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 年 5 月兮 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