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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8-05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6 人,实参会董事 6 人,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 6 票,实参加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朱杭烈先生、裘高尧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了八届董事
会董事职务。依照《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
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潘英松先生、余艳梅女士作为公司八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潘英松先生、余艳梅女士作为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任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被提名人提名
程序符合规定,提名合法有效。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 6 票,实参加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王保平先生无法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依
照《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正
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八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聘任进行了审核,认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提名
合法有效。王正甲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修订《高管年薪制试行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 6 票,实参加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高管年薪制试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全文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票数 6 票,实参加表决票 6 票,其中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决议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
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潘英松先生、余艳梅女士、王正甲先生简历
    潘英松,男,1969 年 10 月出生,汉族,浙江天台人,中共党员,北京国际关
系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进出口商品
检验局办公室秘书科秘书,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主任科员、政工处副处长
(兼任局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杭州机场办事处副主任、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基建办主任和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等职。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就职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
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
    余艳梅,女,1970 年 12 月出生,汉族,浙江淳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审计师。1989 年参加工作,曾在淳安县财政局、浙江
省审计厅等机构工作,曾任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2014 年 10 月至今,就职
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监事会主席。2018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王正甲,男,1977 年 11 月出生,汉族,山东莱芜人,中共党员,杭州商学院
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学历。2001 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中心职员、项目经理,浙江施威特克电源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06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浙江证监局工作,先后任稽查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上市公司监
管一处副处长,公司检查处副处长;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在浙江省浙商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 2018 年 7 月至今在浙江省地方
金融监管局(原浙江省金融办)挂职。2018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