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2019-03-23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9-009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170,000万元的额
度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74,898.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63%。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
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
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决定为下属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数额为人民币
17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18 年度提供 2018 年度担保 2018 年底 2019 年度拟提
的担保额度 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余额 供的担保额度
1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59,326.66 8,813.09 15,000.00
2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61,335.00 56,585.00 120,000.00
3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27,081.10 9,500.00 15,000.00
4 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三家子公司业 20,000.00 20,000.00
务需要增加一定的额度
合计 110,000.00 147,742.76 74,898.09 170,000.00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
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链管理,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初级食
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
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银制品、焦炭、煤炭(无储存)、鱼粉、日用百货的销
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9,278.05 万元,负
债总额为 10,506.22 万元,净资产为-1,228.17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为 69.73
万元。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
元,公司持有其86.52%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章亚明,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
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
咨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225,364.4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81,814.28 万元,净资产为 43,550.16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为
4,028.06 万元。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
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
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
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
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
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42,426.96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0,155.39 万元,净资产为 12,271.57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
1,218.37 万元。
三、担保相关说明
1、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包含 2018 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
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3、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
定各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
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
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
务发展,努力完成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目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4,898.0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7.63%。除
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
提供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
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
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公司在担保
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