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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补充更正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19-019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3日,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不
超过2亿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上海盛维东方嘉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公司并于4月24日发布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
资参与设立长三角科技母基金的公告》,现公司做补充更正如下:
    公司拟出资参与设立的基金名称暂为“上海盛维东方嘉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以下简称“盛维东方嘉睿”),该名称尚未获得工商核准,基金最终名
称将以注册地工商核定名为准。公司在前述公告中将内部使用的基金简称“长三
角科技母基金”作为公告名称在公告中进行使用,可能会对投资者造成误解,公
司特此更正。
    此外,前述公告中未对基金管理模式进行说明,现补充如下:
    基金将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母基金项目投资、投资退出及与母基金的投
资活动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将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由
盛维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两名由公司委派,一名由上海市杨浦
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其职权事项作出决议应经四名以上
(包括四名)委员同意通过。
    目前,盛维东方嘉睿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基金具有投资周期
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
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对本补充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歉意,也提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