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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1-20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07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关联
法人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后投资的目标公司之一。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向中韩人寿增资构
成关联交易。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
会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35,713,199 股(含 535,713,199 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2,742.85 万元(含人民币 292,742.85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对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对公司持有 50%股权的合营企业中韩人寿进行增
资。

       (二)关联关系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同时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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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韩人寿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058329896H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21-23层
  法定代表人        金朝萍
    注册资本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
                    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
   经营范围         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凭有效《保险公
                    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30日
   股权结构         浙江东方50.00%、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50.00%
                    鉴于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同时担任中韩人寿董事长,根据《上海证
 关联关系情况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韩人寿为公司
                    关联方

          中韩人寿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0 年 1-9 月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326,267.60          258,810.56        173,596.76        170,253.35
 负债总额             262,648.27          188,249.60        139,317.37        127,877.32
   净资产               63,619.33          70,560.95          34,279.39        42,376.03
 营业收入               95,736.05          82,952.91          61,552.65        49,537.94
   净利润              (4,386.12)        (14,584.33)        (11,929.96)      (14,150.37)

          三、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对中韩人寿增资的价格将参考审计结果或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符合国
    有资产交易监管相关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助于公司乘势而上抓住行业快速发展机遇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我国的人寿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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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猛发展,2019 年全国保费规模达 4.26 万亿元,仅次于美国,保险机构超 200
家,行业总资产超 20 万亿元,涌现出十家世界 500 强。但目前中国的保费规模
仍不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水平,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足全球平均水平七成,发展
潜力巨大。
    展望未来,中国社会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消费升级、医疗支出、政策利好
等多项积极因素将持续释放保险需求,驱动寿险业保持快速高质量增长。近几年,
中韩人寿业务发展和销售队伍均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机构布局有序展开,专
业人才不断涌入,中韩人寿正步入健康、快速的发展阶段。资本的注入将进一步
助推公司转型发展、改善治理结构、优化偿付能力,是维持中韩人寿健康发展态
势的必要保证。
    (二)有助于公司扩大中韩人寿自身竞争优势
    中韩人寿是唯一一家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浙江的全国性合资寿险公司,
借力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率先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
积极面向全中国。中韩人寿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品质保险供应商,坚持以个险
为核心,银保、多元为辅助渠道的发展战略,实现以效益和品质为前提的可持续
发展。自 2019 年以来,中韩人寿核心的个险渠道已实现连续两年较快发展,多
元渠道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构建核心销售支持能力建设已成为中韩人寿数字
化经营的重点。目前中韩人寿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已形成中韩人寿独具
特色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本次增资,将进一步优化中韩人寿业务结构,提升中韩
人寿业务规模,进一步发挥中韩人寿与其他板块的协同效应,增强竞争优势。
     (三)有助于满足法律法规和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
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通过增资的方式能够有效提升中韩人寿的净资产与资本
规模,提高中韩人寿的偿付能力,持续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的总金额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中韩人寿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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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交易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金朝萍女
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但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仍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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