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7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 33 楼 3310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
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
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
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各项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
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 2020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酬
       金 刚            监事会主席                                    -
       王 政                监事                                      -
       何新华             职工监事                              106.45
       陶 桢              职工监事                                95.83
       李永良             职工监事                                84.95
       龚会裕           原职工监事                                67.1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