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详细情况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公告》(2021-028 号)。
二、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