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4、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 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合计为86,7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6.20%。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 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 供额度担保的议案》,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151,616万元的 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提供的 2021 年度担保 2021 年底 2022 年度拟提供 2022 年度担保预 被担保人名称 最高担保额度 累计发生额 担保余额 的最高担保额度 计累计发生额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 1 10,000 0 0 10,000 15,000 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 2 60,000 83,679 62,069 80,000 120,000 公司 3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0 0 0 5,000 20,000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 4 12,000 23,904 9,565 11,500 45,000 理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 5 81,035 0 15,116 15,116 0 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五 6 家子公司业务需要增加 40,000 30,000 45,000 一定的额度 合计 203,035 107,583 86,750 151,616 245,000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何新华。经营范围:资产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18,431.0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604.5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9.56%,净资产为 14,826.49 万 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278.70 万元。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24,000 万元。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 87.5%股权,公司持有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100% 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 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 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 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 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137,485.8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04,839.1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6.25%,净资产为 32,646.73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 1,122.72 万元。 3、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朱佩荣。经营范 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润滑油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 购;电线、电缆经营;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33,442.75 万元,负 债总额为 22,641.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70%,净资产为 10,801.71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 376.46 万元。 4、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 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 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 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销售;纸浆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饲料原料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5,974.67 万元,负 债总额为 6,399.74 万元,净资产为-425.06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67.09 万元。 5、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8,000 万 美元,公司持有其 91.57%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陶文彦,经营范围:融资租 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 交易咨询;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 460,038.7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64,020.2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13%,净资产为 96,018.50 万元,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10,706.89 万元。 三、关于担保的相关说明 1、公司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 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依照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相关监管规定, 2022 年度公司暂不再对国金租赁提供新的担保,故 2022 年度其对担保预计的累 计发生额低于 2022 年度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 2、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3、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 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 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 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考虑了以往年度担保额度的连续 性,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努力完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 目标。在具体实施时,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努力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86,750万元,占 公司净资产的6.20%。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子 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151,616万元的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 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