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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
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险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余冬筠女士回
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险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旗下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于 2023 年
5 月底前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开
展保险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本次保险业务根据监管报备的费率表并
结合客户实际风险评估确定报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来该
类关联交易将纳入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中韩人寿服务品质和员工归属感,有利于中韩人寿充分
发挥股东资源优势,助力保险业务协同发展,有利于树立省属寿险企业品牌形象,
推动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