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9,058,371 股,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51,334,420.6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674,774.11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46,659,646.52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9058371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81 号)。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52,884,770.45 元 ( 含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 ,下同),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2,352,884,770.45 元,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 1/5 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 荐机构”)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 银行账号 余额(元) 销户日期 户行 兴业银行杭州分 356980100102929645 - 2022 年 10 月 12 日 行营业部 浙商银行杭州分 3310010010120101114708 - 2022 年 10 月 11 日 行营业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和补充流动资 金,扩展相关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69,92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 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2]0012578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2/5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本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5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已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4/5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注 1 2,346,659,646.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 2 2,352,884,770.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2,884,770.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本年度 是否达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如有) 总额 入金额(1) 注 3 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效益 效益 (3)=(2)-(1) 注 4 (2)/(1) 期 化 对浙商金汇信托股 不适用 1,699,200,000.00 1,699,200,000.00 1,699,200,000.00 1,699,200,000.00 1,699,20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份有限公司增资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647,459,646.52 647,459,646.52 647,459,646.52 653,684,770.45 653,684,770.45 6,225,123.93 100.9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346,659,646.52 2,346,659,646.52 2,346,659,646.52 2,352,884,770.45 2,352,884,770.45 6,225,123.9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 注 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即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