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2019-01-2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
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于补充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定价政策遵循了
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
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