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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2021-04-1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杭州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等议案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公司
拟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和接受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
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该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二、对《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
关联交易议案。
    三、对《关于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等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的核查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且符合浙江省国资委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
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
关联交易议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