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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宁波北仑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1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79,843,011.34 元 ; 母 公 司 202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26,013,017.37 元,加上 2022 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934,605,107.28
元,减去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844,297,270.75 元,减去 2022 年母公司提
取的盈余公积 12,601,301.7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03,719,552.17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
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股本 3,377,189,0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8,859,454.15 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 2022 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68,859,454.15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5.19%。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未来资
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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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
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日常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
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
则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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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选连任。公司监事会提名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及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监督。董事
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4
附朱利剑先生、钟琦先生简历


    朱利剑,男,1975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考核管理科科长、副部长、部长助理,浙江省遂昌金
矿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浙
江钢联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杭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钟琦,男,1986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监审部审计室副主任、主管,综合办公室综合科主管,审计部副部长,
综合监督室、监事服务中心、风控办副主任,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富春物
贸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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