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9-01-0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
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
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
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
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关于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
月 3 日期间,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上证综指(000001.SH)、基础化工指数
(882405.WI)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证综指 基础化工指数
日期 收盘价格(元/股)
(000001.SH) (882405.WI)
2018 年 12 月 5 日 11.35 2,649.81 3,623.24
2019 年 1 月 3 日 10.13 2,464.36 3,231.77
涨跌幅 -10.75% -7.00% -10.80%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下降幅度为 10.75%,剔除上证综指(000001.SH)
下降 7.00%因素后,下降幅度为 3.75%;剔除基础化工指数(882405.WI)下降
10.80%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0.05%。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在
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
规定的标准。公司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
跌幅无异常波动情况。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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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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