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巨化股份:浙商证券关于巨化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2021-03-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对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
关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 号)核准,公司和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确定向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750,28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9,998.3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69.99 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 1,919.99 万
元,已预付 1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18,228.31 万元,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63.09 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865.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6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


                                    1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9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浙商银行衢州分行、北京银行衢州分行以及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巨化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
                                             1209280029200146163     44,418,081.01   活期存款
  限公司电化厂             支行
浙江衢州巨塑化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
                                            33050168520000000035     20,785,916.85   活期存款
  工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衢州巨新氟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
                                              19730101040014378      17,288,291.23   活期存款
  化工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巨化股份有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367571352833       27,019,570.19   活期存款
  限公司氟聚厂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
                                              19730101040014352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
                                              19730101040014360                       已销户
浙江博瑞电子科             支行
  技有限公司                                34100200101201001088
                      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已销户
                                                     37
                                            20000032469800012071
                      北京银行衢州分行                                                已销户
                                                    482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
                                             1209280029200145935                      已销户
浙江巨化股份有             支行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
                                             1209280029200146039     71,902,715.29   活期存款
                           支行
                                                     合计           181,414,574.57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等,不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金 75,000 万元


                                              2
 及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截至 2020 年
                                                                  月 31 日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12 月 31 日
                                                                  入金额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
                                                                  投入金额的差            期
                                                        额
                                                                        额
10kt/aPVDF 项目       56,300.00    56,300.00         23,706.39        -32,593.61    2017 年 12 月
100kt/a 聚偏二氯
乙 烯高性能 阻隔      53,500.00    53,500.00         41,735.06         -11,764.94   2017 年 12 月
材料项目(一期)
10kt/aHFC-245fa
                      32,300.00    14,142.54         14,883.54            741.00    2017 年 6 月
项目
23.5kt/a 含氟新材
                      54,200.00    54,200.00         35,964.83        -18,235.17    2017 年 6 月
料项目(二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
                      14,6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一期)[注 1]
高纯电子气体项
                      12,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二期)[注 1]
含氟特种气体项
                      8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注 1]
11kt/a 氟化学品联
                                   18,157.46         5,712.16         -12,445.30       [注 3]
  产项目[注 2]
 补充流动资金         17,100.00   121,565.22        124,154.80          2,589.58
      合计           320,000.00   317,865.22        246,156.78        -71,708.44         —
     注 1:经公司七届十次会议董事会、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
 公司转让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公司)100%股权,其负责实施的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和含氟特种气
 体项目三个募投项目,随着博瑞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将该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及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完成博瑞公司 100%股权转让。收回已增资博瑞公司的募集资金
 66,719.88 万元,加上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880.12 万元(不含利息),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合计 109,552.6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952.6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9,552.6 万元。
     注 2: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会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
 意公司终止实施 10kt/aHFC-245fa 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32,300.00 万元调减
 至 14,142.54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18,157.46 万元变更投向 11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
     注 3: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于 2020 年 12 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12,078.59 万元。其中: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78.59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10,0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53,500.00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41,735.0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净额                                           313.65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2,078.59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万元,以及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

    的项目工程尾款 1,277.2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
    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
    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进行工艺、建设方案优化,充分利用公司
    齐全的公用工程配套资源,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3、随着近年来宏观投资放缓和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市场竞争激烈、设
    备性价比提高,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加大了设备、材料招标采购力度,从而降
    低了采购成本。
        4、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后续安排

        鉴于本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
    将尚未支付工程尾款及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 12,078.59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上述工程尾款 1,277.24 万元(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满足支

                                            4
付条件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注销事宜。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将
随之终止。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巨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全体董事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节余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 26.89%,高于 1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巨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浙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实
际,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结项募集资金投


                                   5
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
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罗    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