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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坛生物: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2019-01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七届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市朝阳
区富盛大厦 2 座 15 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按照《公司法》及
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有效。与会监事共同审议了会议提
出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四项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并对核算方法、会计科目等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 2019 第一季度监督结果发表
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全文和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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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审议的人员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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