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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坛生物: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4-02  

						公司代码:600161                     公司简称:天坛生物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项目资金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045,366,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分红总金额
62,722,008.42 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2 股,上述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54,440,168 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坛生物         60016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慈翔                         田博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中
         办公地址
                           中丹中心                     丹中心
           电话            010-65439720                 010-65439720
         电子信箱          ttswdb@sinopharm.com         ttswdb@sinopharm.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以健康人血浆、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为原材料和采用基因重组技术研
发、生产血液制品,开展血液制品经营业务。在研和在产品种包括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
子等血液制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冻干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等。
    1、人血白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加温灭活病毒后制
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主要用于:(1)治疗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2)治疗脑水
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治疗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预防和治疗低蛋白血
症。(5)治疗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及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
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去除抗
补体活性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 G 缺乏症,如 X 联锁低
免疫球蛋白 G 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 G 亚类缺陷病等;治疗继发性免疫球蛋
白 G 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婴幼儿毛细支气管炎等;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
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等。
     3、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
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
细菌和病毒感染的干扰。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
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乙型肝炎
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意外感染的人群;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
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系由含高效价乙型肝炎表面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
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本品与拉米夫定联合使用,预防
乙型肝炎相关肝脏疾病的肝移植术后患者再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6、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高效价破伤风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
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
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7、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含髙效价狂犬病抗体的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或
经批准的其他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
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8、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
和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与磷酸组织胺配制、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肌内注射,临床上主要用
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9、人凝血因子Ⅷ:系由徤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
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获得性
因子Ⅷ抑制物增多症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10、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
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防治先天性或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人群导致的
出血症状和凝血障碍。
     11、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系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分离纯化,并经病毒去除
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该产品仅供静脉输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Ⅱ、
Ⅶ、Ⅸ、Ⅹ缺乏的乙型血友病和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导致的出血症状。
     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血液制品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原料血浆,由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进行采集。根
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在划
定的采浆区域内采浆。公司所属营业单采血浆站(分站)依法取得了《单采血浆许可证》。此外,
公司所属单采血浆站均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血源登记、健康征询及体格检查、血
浆检验、血浆采集、血浆贮存、后勤管理等执业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血浆储存、运输制度,
负责对各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的运输管理。
     血浆以外的采购主要以物资需求计划(MRP)采购模式为主,定期订货采购模式为辅。MRP
采购模式是利用 SAP 软件,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零配件、原材料等采购计划,满足常规
生产及日常工作需要。
     生产模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血浆进行逐份复检,血浆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15 年
版三部要求。此外,公司对检测合格的血浆实施检疫期管理,以保证用于投料的原料血浆的病毒
安全性符合要求,检测合格且检疫期管理合格的血浆方可投入生产。
     科研模式:公司研发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研发工作,采用集中研发、分散注册的
科研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内外部资源,并在内部进行研发技术
和成果的共享。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持续推动
血源类和基因重组类血液制品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
     销售模式: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配送商销往各级医疗机构和
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参与各省、市、地级市的政府采购招标,在招标过程
中,确定中标价格,确定区域指定经销商、配送商及市场服务商,由经销商、配送商承担区域配
送职责;产品中标后,公司根据客户提出供货需求,由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开票结算。原
则上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以经销模式为主,小品种及特殊情况安排配送加市场服务模
式。
    公司国外市场的销售模式是将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国外市场的终端客户。公司根据客户需求,
签署购销合同,并完成结算。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血液制品业务,进一步巩固血液制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8,185.9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97%;实现净利润 89,425.3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
长 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09.3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9.94%。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血浆采集量持续增长,2019 年公司实现采集血浆 1706 吨,两年增
速分别为 11.86%、8.8%;报告期,公司通过持续在所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血浆调拨,提升了总体投
浆规模,提高了产能利用率;同时公司通过提高产品收率、控制生产成本、加强市场销售等方面
的工作,提高了产品毛利。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的行业为血液制品行业,血液制品主
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1、血液制品行业发展阶段:
    最早的血液制品起源于 20 世纪 40 年代初,是应反法西斯战争前线抢救伤员的需要而诞生的,
被视为重要战略物资。
    在血液制品行业发展过程中,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制品安全事件,各国政府逐渐加强了监
管,加上企业的兼并重组,全球血液制品企业从上世纪 70 年代的 102 家减少到不足 20 家(不含
中国),其中美国 5 家,欧洲 8 家,且产量前五位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为 80%—85%,基本垄断了
世界上血液制品的供应,行业集中度凸显。根据国外血液制品行业的集中过程,可以看出在充分
竞争与较强的监管环境下,产业将不断走向集中,预计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也将持续加强。
    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 60 年代,至今已有近 60 年的历史,开始时生产厂家仅 2-3 家。
上世纪 60 年代末到 70 年代,血浆蛋白的分离工艺开始由盐析法逐步过渡到低温乙醇法,分离技
术也由离心法过渡到压滤法。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血站、各
大军区下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达到 70 家左右。随着国
家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小型生产厂家被淘汰。至
1998 年,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率先实行 GMP 认证制度,只有通过 GMP 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
血液制品。自 2001 年起,国家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正常经营的企业
不足 30 家,这些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大多生产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有超过半数的企业不具备新
开设浆站的资格。
    近年来,大型血液制品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使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集中度得到大幅提
升。目前已形成以天坛生物、上海莱士、华兰生物、泰邦生物等大型血液制品公司为行业龙头的
新局面。由于政府在血制品企业准入上设置了高门槛,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大型公司在设置单采
血浆站方面更有优势,因此预计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在于整合和集中,集团化企业在未来竞争中
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2、血液制品行业的特点
    (1)行业壁垒坚固,市场进入障碍多
    政策壁垒:
    国家在血液制品行业准入、原料血浆采集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和限制措
施,具有很高的政策壁垒。
    1996 年 12 月发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
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且
在一个采血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2012 年,卫生部《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要求血液制品
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 6 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
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 5 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
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
个品种计算,增强了原料血浆采集的源头管理。
    2016 年,卫计委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
批,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单采血浆站管理规范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因此,
新设单采血浆站难度明显增加。
    技术和资金壁垒:
    随着血液制品的创新和升级换代,特别是一个从单采血浆到血浆组分分离乃至最终无菌制剂
生产全产业链条的技术密集型制药行业,对多达数十个环节的生产和质量稳定性有日益提高的要
求,因而对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水平、经验积累等综合素质提出了
很高的要求。
    血液制品生产的主要成本来自于的原料血浆和产品研发,生产企业如想降低单位成本以提高
竞争力就必须提高血浆的综合利用率。这一方面要求需具备强大研发能力,开发新产品,以提高
单位血浆提取的产品数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生产工艺优化以提高产品的收率和质量,因
此行业存在比较高的技术壁垒。
    血液制品行业是高投入行业,从单采血浆站设置、血浆采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产品生
产到产品实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设备等资源,同时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血液制品生产
使用的厂房、设施以及仓库等必须进行专业化设计,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才
能投入生产使用,而且血液制品生产所需的专用设备较多,重要仪器设备也价格昂贵,因此具有
较高的资金壁垒。
    品牌和人才壁垒:
    由于血液制品是一种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制成的特殊药品,其质量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
安危,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会选择知名度高、质量效果好、品
牌声誉好的产品,一旦形成用药习惯,往往会建立起对该品牌的高度信任。由于品牌树立必须经
过漫长的市场考验,因此新品牌的竞争性介入较为困难。
    血液制品行业也是人才密集型行业,从研究开发、临床试验、生产再到最终的产品销售,需
要大量的高素质、高精尖的人才作为支撑,国际大型血制品企业都有强有力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人才队伍,因此血液制品行业人才壁垒相对较高。
    (2)监管日趋严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国家强制要求血液制品的原料采集、检测、存储、
运输、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都具有可回溯性的过程记录,实行全链条严格监管。我国的监管部门
对行业采取严格的监管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标准,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审
查合格后,才可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活动。2001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
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 年)的通知》,国家即开始对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实行总量控制。之后,又在 2006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
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 年)的通知》中重申将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总量控制。
    2017 年 12 月 20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以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未通过批签发
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2019 年 12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明确了一定条件下,
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但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允许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其
他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工作,但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
    我国对进口血液制品同样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 年开始国家禁止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
液制品的进口,2002 年起禁止从疯牛病疫区进口人血白蛋白。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
面和满足血友病患者的用药需求,从 2007 年 11 月开始允许进口重组类人凝血因子产品。除此之
外,截至目前未开放其它血液制品的进口。
    3、公司的行业地位
    2019 年,公司充分利用多年累积的优势,通过持续强化生产、质量管理,加强血源管理并加
大血源拓展力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在
生产规模、产品质量、采浆规模、科研创新、销售终端数量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血液制品工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血液制品生产历史可追溯至 1966
年,目前共计拥有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等三大类、14 个品种、71 个产品生产
文号,生产的血液制品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拥有质量、规模和品牌等综
合优势。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机制,在血源管理、人才队伍、技
术研发、生产质量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储备。公司下辖成都蓉生、兰州血制、上
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五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视质量如生命,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不断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严把产品
质量关,加强质量控制,持续开展全员质量管理提升培训,扎实开展“质量文化年”活动,推动
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增强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2019 年,为进一步保障产品安全性,
公司全面启动了血浆病毒核酸筛查工作,在成都蓉生和兰州血制开展原料血浆病毒核酸检测的基
础上,加大投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上海血制、武汉血制、贵州血制核酸实验室改造,培训配备
专门的核酸检测人员,自 4 月起率先全面开展血浆病毒核酸检测。公司所属浆站组织建立了完善
的质量体系文件,率先在国内浆站系统推行了偏差、变更、风险评估、验证等质量管理方法,并
全面完成浆站质量体系标准化建设,统一了组织机构设置、质量标准、操作要求和培训管理等。
公司多次举办质量督导检查并应邀参加国家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培训,显著提升各浆站质
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此外公司受邀参与《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等三部法规修订,助力行业法规
科学修订。
     2019 年,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依托国药集团与各地战略合作背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卫生健
康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浆站拓展工作再获佳绩,在全国 13 个省/自治区单采血浆站(含分站)数
量达到 58 家,其中在营浆站 52 家;公司通过加强浆站发展队伍建设、创新血源招募与稳定模式、
优化浆站绩效考核、强化血源品牌宣传等措施,年度采浆量再创新高,2019 年全年实现采集血浆
1706 吨,增幅 8.8%。采浆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公司始终认为科研创新是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拥有百余名从事血浆蛋白产
品研发的科研人员,拥有完善的科研体系,配备有先进的研发设施和设备。近年来,公司不断加
大研发投入,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加强临床研究团队力量,重点强化临床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
全面推进了科研进度和研发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成都蓉生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获得药品
注册批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完成临床试验,人纤维蛋白原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层析工艺静丙
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兰州血制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获得药品临床试验通知书。在加快推进血源新
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进度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重组凝血因子产品的研发,成都蓉生注射用重组
人凝血因子Ⅷ产品进入Ⅲ期临床研究,重组人活化凝血因子Ⅶ按计划推进。
     公司坚定不移推进终端医院网络建设,扩大进入终端的数量和比例,根据医院的学术影响力
对医院进行分类,加强重点区域核心医院的进入和推广工作。2019 年,覆盖终端总数达 15114 家,
同比增长 28.3%,其中药店覆盖 5017 家,同比增长 36.11%;进入标杆医院 31 家、重点开发医院
52 家,已基本覆盖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市地区主要的重点终端。
     公司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扩大产能问题,子公司成都蓉生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园区,
投资 14.5 亿元新建永安基地,子公司上海血制在云南省滇中新区,投资 16.55 亿元新建云南基地,
上述两个血液制品生产基地血制生产车间建设均符合中国 GMP 和欧盟 GMP 标准,设计产能均为
1200 吨,产品包含白蛋白、球蛋白和因子类产品,随着未来逐步建成投产,公司将拥有两个单厂
投浆能力超千吨的血液制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且公司将通过内部资源的调动和
共享,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不断提升血液制品业务的经营质量和效益,打造“中国领先、国际一
流”的血液制品专业公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               2017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年同期增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2,483,215,363.   1,765,169,679.
营业收入           3,281,859,560.77   2,931,058,728.13       11.97
                                                                                77               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73,169,841.     1,179,942,696.
                      611,093,849.29     509,479,066.55           19.94
东的净利润                                                                                 34                 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3,765,886.8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09,875,883.94     505,576,145.75           20.63     413,765,886.81
                                                                                                               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8,389,433.2
                      642,468,858.66     677,916,885.44            -5.23    138,467,325.35
金流量净额                                                                                                     2
                                                            本期末比                      2017年末
                                                            上年同期
                       2019年末           2018年末
                                                            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668,410,514.     3,040,012,956.
                     3,938,897,465.00   3,371,304,990.01          16.84
东的净资产                                                                                 58                 43
                                                                                5,259,968,062.     3,665,745,448.
总资产               6,314,412,345.97   5,066,970,532.07          24.62
                                                                                           92                 35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705,832,869.43     854,505,436.63       959,057,389.27   762,463,86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1,496,592.45     162,149,930.96       173,232,528.43             144,214,797.45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30,855,682.87     162,082,553.14       173,120,024.45             143,817,623.4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02,921,383.24     153,726,450.04       240,665,808.55              -54,844,783.17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0,79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4,53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                                                                                             国有
                        87,046,729      522,280,375    49.96               无          无               0
限公司                                                                                                         法人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国有
                        6,733,935       40,403,608         3.87            无          无               0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      6,387,599       38,325,595         3.67            无          无               0      国有
任公司                                                                          法人
石雯                 5,027,564     36,886,792      3.53   无      无       0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中小盘混   25,499,992    34,400,024      3.29   无      无       0    未知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17,816,394    22,173,857      2.12   无      无       0    未知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国有
                     2,612,639     15,675,832      1.50   无      无       0
限责任公司                                                                      法人
郭晓民               1,898,059     11,480,000      1.10   无      无       0    未知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国有
                     10,880,998    10,880,998      1.04   无      无       0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
                     7,537,202      9,141,102      0.87   无      无       0    未知
组合
                                  上述股东中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明                                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有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关系。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8,185.9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97%;实现净利润
89,425.3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09.38 万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9.9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
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431,288,382.2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37,599,322.66
                                                        应收账款                         6,310,940.44
                                                        应付票据                        13,134,887.6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6,213,686.89
                                                        应付账款                        43,078,799.21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
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
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
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
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
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货币资金                  1,249,501,287.92                  776,215.08             1,250,277,503.00
其他应收款                   12,745,160.26                 -776,215.08                11,968,945.18
其他应付款                  210,602,980.08                 -345,540.93               210,257,439.15
长期借款                    230,788,000.00                  345,540.93               231,133,540.93
可供出售金融
                             81,839,237.66              -81,839,237.66
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
                                                         81,839,237.66                81,839,237.66
投资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贷款和
货币资金                         1,249,501,287.92      摊余成本               1,250,277,503.00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和
应收票据                           431,288,382.22      摊余成本                431,288,382.22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和
应收账款                             6,310,940.44      摊余成本                   6,310,940.44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和
其他应收款                          12,745,160.26      摊余成本                  11,968,945.18
            应收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非交易性权     以成本计量(可供
                                     81,839,237.66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81,839,237.66
益工具投资     出售类资产)
                                                       合收益(指定)
               摊余成本(其他金
应付票据                             13,134,887.68     摊余成本                  13,134,887.68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应付账款                             43,078,799.21     摊余成本                  43,078,799.21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其他应付款                          210,602,980.08     摊余成本                210,257,439.15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长期借款                            230,788,000.00     摊余成本                231,133,540.93
               融负债)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按原金融工具准                        重   按新金融工具
                                   则列示的账面价                        新   准则列示的账
             项   目                                       重分类
                                   值(2018 年 12                        计   面价值(2019
                                     月 31 日)                          量   年 1 月 1 日)
    A. 金融资产
    a.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1,249,501,287.92
    加:自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776,215.08
转入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1,250,277,503.00
    应收票据                          431,288,382.22                           431,288,382.22
    应收账款                            6,310,940.44                              6,310,940.44
    其他应收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12,745,160.26
    减; 转入货币资金(应收利息)                          -776,215.08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11,968,945.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81,839,237.66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                          -81,839,237.66
工具投资(新 CAS22)
                                    按原金融工具准                        重   按新金融工具
                                    则列示的账面价                        新   准则列示的账
             项   目                                        重分类
                                    值(2018 年 12                        计   面价值(2019
                                      月 31 日)                          量   年 1 月 1 日)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1,781,685,008.50   -81,839,237.66        1,699,845,770.84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81,839,237.66
CAS22)转入——指定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81,839,237.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1,839,237.66           81,839,237.66
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B. 金融负债
    a. 摊余成本
    应付票据                            13,134,887.68                            13,134,887.68
    应付账款                            43,078,799.21                            43,078,799.21
    其他应付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210,602,980.08
    减; 转入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345,540.93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210,257,439.15
    长期借款
    按原 CAS22 列示的余额              230,788,000.00
    加:自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345,540.93
转入
    按新 CAS22 列示的余额                                                       231,133,540.9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负债         497,604,666.97                           497,604,666.97

      (4)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
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
                  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的预计负债(2018 年 12 月                        失准备(2019 年 1 月 1 日)
                  31 日)
  应收账款                          332,154.76                                      332,154.76
  其他应收款                      2,747,878.58                                    2,747,878.58
      2. 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上海
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和山阴天坛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等 56 家公司纳
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