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7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香江控股”)
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泓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方邦信”)、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炬元彤康”)通知,其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了 25,171,7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本次减持前,上
海泓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5,1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减持后,上海泓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9,966,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张泽宇
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5332633517W
注册地:上海自贸区富特北路 81 号 3 栋一层 129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投资管理,创业
投资,实业投资,企业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0100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 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17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L3UE6F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炬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5001 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385 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汉嘉国际 24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7YJRE0W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减持时间及方式、减持数量及减持前后持有的股数及比例
上海泓谟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管理的泓谟 8 号定
增私募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公司 25,171,7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049%。
本次减持前,上海泓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5,13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减持后,上海泓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9,96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